📢【公告】冠配偶姓登記及經法院調解、和解成立或裁判確定之終止收養撤銷登記得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
- 發布機關:臺北市大安區戶政事務所
「冠配偶姓登記」及「終止收養撤銷登記」開放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辦 自114年12月1日起,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新增下列戶籍登記項目之線上申辦服務,民眾可持自然人憑證 於網路完成申請: 1.冠配偶姓登記。 2.經我國法院調解、和解成立或裁判確定之終止收養撤銷登記。 申請人須知: ※冠配偶姓登記:由擬冠配偶姓之當事人本人申請。 ※終止收養/撤銷收養登記:由被收養人本人申請。 申請人皆須目前於國內設有戶籍。 敬請多加利用線上服務,以節省往返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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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大安區戶政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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