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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公司如何抄表?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公用事業科

瓦斯公司於每月或隔月依規定日期派員至用戶處所查抄計量表度數,並據以計算用戶該次應繳天然瓦斯費。另瓦斯公司依用戶性質分為家庭、商業及服務業用戶,家庭用戶每2個月抄表1次,商業及服務業用戶每1個月抄表1次,其抄表方式說明如下:

  1. 商業及服務業用戶:由瓦斯公司派員按月親抄。
  2. 家庭用戶:由瓦斯公司採隔月分區輪流派員抄表,其方式如下:
    (1)瓦斯表在屋外者,由抄表人員抄表。
    (2)瓦斯表在屋內者其方式有:
    A.張貼「抄表通知單」,由用戶自行填報。
    B.語音自報度數、上網自報度數或來電自報度數。
    C.用戶未自報或未自填度數時,由抄表員前往用戶處按鈴抄表或由用戶自看告知,或瓦斯公司主動致電詢問。
    D. 依上述方式皆未能取得度數資料時,由瓦斯公司依經濟部同意備查之瓦斯公司營業章程規定,用戶未通報度數時參照該用戶至少前3期之平均計費度數乘以推定係數推估計費度數。用戶連續二期以上未能配合依時抄表,瓦斯公司得通知用戶約期派員補抄時,用戶應配合辦理。俟取得正確度數後再核正。如有氣費超(短)收時,合併下次瓦斯使用費計費核算辦理退(補)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