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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願書如以郵寄方式送達,訴願期間之計算是否以郵戳為準?

  • 發布機關: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法務科

提起訴願時,如以郵寄方式送達訴願書,有關訴願期間的計算是以本處或臺北市政府收受訴願書之日期為準,不是以郵戳日期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