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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請青年創業共享空間租賃補助作業要點?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青年局

第一階段為申請審核,須於113年11月30日前檢附應備文件向本局提交申請,共有3種申辦方式:

  1. 郵寄申辦:郵寄申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共享空間租賃補助」,郵寄至本局(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17號7樓職涯支援科)。
  2. 臨櫃親自申辦:可攜本要點第五點應備文件,向本局提交申請(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17號7樓職涯支援科,服務時間為周一至周五早上9點至下午6點,中午12點半至下午1點半休息)。
  3. 網路申辦-非全程式:可透過本府市民服務大平台申請,惟部分證明與親簽文件仍需寄送正本至本局。

第二階段為請款核撥,受補助者應於核准補助期間結束後20日內,檢附應備文件送達本局辦理核銷。但當年度12月之租賃費用,應於12月15日(遇假日順延至次一工作日)前辦理核銷,申辦方式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