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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市場禁宰活禽政策正式實施後,違法屠宰之處置方式?

  • 發布機關:臺北市市場處批發市場科

罰款2萬到10萬元。
一、為因應中國大陸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蔓延,農業部(原農委會)已公告自102年5月17日起零售市場、攤販臨時集中區(段/場)禁止宰殺活禽。本市將組成違法屠宰聯合查緝小組執行查緝,一經查獲違法屠宰家禽行為,則依畜牧法規定裁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再犯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
二、家禽違法屠宰處所造成之環境污染,由本市環保局前往稽查並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裁處新臺幣1千2百元以上6千元以下罰鍰;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
三、檢舉專線:02-25505220*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