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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建築師事務所設立(含變更)及越區執業等事項,如何辦理?

  • 發布機關: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營建科

  1. 申請人如需申請辦理建築師事務所開業及變更登記,應檢附「建築師申請登記函」「登記申請書」「印模紙」等相關文件表格。
  2. 上述所需表格及申請須知,申請人可從「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網站,點選網頁左邊/申請案件 > 點選示民服務大平台>【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服務列表>點選【建築師設立登記(含變更)】 >【書表下載】即有相關表格,憑以檢附辦理。 

            (網址:https://dba.gov.taipei/default.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