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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班】有關本市短期補習班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腸病毒停課規定?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終身教育科

一、確診個案:如發現學(幼)童有疑似感染腸病毒之案例時,應立即對該生進行適當之處置,並通知家長送醫就診,且為防範學(幼)童交互傳染擴大流行,經診斷為腸病毒(含醫師確診及疑似),應請學生請假至少7天,以降低疾病傳播機會。


二、通報規定:貴班(中心)內若有學童經醫生臨床診斷為手足口病或疱疹性咽峽炎、流感等傳染病時,應於知悉後48小時內至「臺北市學校傳染病通報系統」(請預先上網申請帳號)完成線上通報,並加強該班級消毒工作。 


三、停課標準:原則上無須停課,惟本市進入流行警訊期間(本市公告113年腸病毒流行警訊期為113年3月1日至6月30日、9月1日至12月31日),若7日內同一班級有2名以上(含2名)幼童經醫師臨床診斷為腸病毒感染(含手足口或疱疹性咽峽炎等),發現個案之班級應採停課7日(含假日)措施。 


四、連絡電話:

短期補習班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 1999分機6425、6428

國小以上學校 1999分機6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