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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申請國宅公設證明要向何單位申請及應備文件?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1.國宅公共設施證明書核發受理單位為本府都市發展局住宅企劃科(電話:2777-2186分機2519汪小姐),基於便民服務,請國宅所有權人檢附身分證影本,免書證、免謄本向本局提出申請。2.申請書內容填寫清楚所要申請的國宅門牌、申請人姓名、聯絡電話、通訊處、申請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