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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臺北市舉辦臨時性娛樂活動要向那個分處申請代徵娛樂稅?

  • 發布機關: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機會稅科

1.主辦單位如為臺北市營利事業,應向營業登記地址管轄分處申請。
2.主辦單位如非臺北市營利事業,應向演出場所的管轄分處申請。
3.主辦單位如委託臺北市代理售票業者代為申辦娛樂稅,應向代理售票業者營業登記地址所在地的管轄分處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