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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5月31日郵局匯款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專用垃圾袋補助費未收到或被沖回?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資源循環管理科

一、未收到匯款部分:

  1.若民眾是於112年度即取得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且資格為連續未中斷,會於7月初進行匯款。

  2.若民眾是於113年度新取得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資格,會於環保局向社會局取得新增部分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名冊後辦理匯款。

二、匯款被沖回(依民眾來信表示上有「沖委發款R」等字樣):

  1.民眾收到2筆匯款且2筆匯款都會沖回:其中1筆190元是匯錯的,所以要沖回重新匯款;另1筆沖回的原因是這一整批匯款中有一部分是錯誤的有一部分是正確的,但郵局無法分辨哪些是錯誤哪些是正確,所以會整批沖回,並在完成匯款資料整理後,於7月初進行匯款。

  2.民眾收到3筆匯款且其中有2筆匯款被沖回,1筆未沖回:沖回的2筆都是匯錯的,所以要沖回匯款金額;另1筆未沖回的即是民眾正確的匯款資料(民眾取的的匯款金額=190元X民眾於社會局取得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資格人數,例如4人即為190*4=760元,5人為190*5=950元,依此類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