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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樓或商店前人行道可以作為營業地點嗎?

  • 發布機關:臺北市市場處攤販科

一、未經許可不准為攤販之營業地點。

二、依現行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臺北市市區道路管理規則」規定,騎樓及人行道未經許可不准為攤販之營業地點。

二、若違反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由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依法告發取締。

(如果還有其他任何相關問題,請來電洽詢臺北市市場處攤販科,聯絡電話:(02)2550-5220分機2405至2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