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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發展條例修正後所訂立之耕地租賃契約,有無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之適用?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地用科

農業發展條例89年1月4日修正施行後所訂立之耕地租賃契約,應依農業發展條例之規定,不適用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之規定。農業發展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土地法、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