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租金補貼>112-113年度「臺北輕鬆住、租金分級補」住宅租金加碼補貼方案中,家庭成員所得應符合之標準為何?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申請人家庭成員平均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2萬8,520元,才符合本加碼補貼之所得標準。


補貼小叮嚀:本補貼所指家庭成員包含申請人申請人之配偶申請人或其配偶之未成年子女(僅限申請人或其配偶得行使或負擔該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者)、受申請人或其配偶監護之人申請人或其配偶之戶籍內直系親屬。因其定義與內政部「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不同,故家庭成員人口數及平均每人每月所得之計算亦有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