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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申請配租公有零售市場攤(鋪)位須要繳交什麼費用?

  • 發布機關:臺北市市場處公有零售市場科

申請過程不必繳交任何費用,但簽約後自起租月起須向臺北市市場處繳交每月月租金(月租金計算方式依承租之攤(鋪)位面積大小及公告地價計算而得);另外每月清潔、水、電費由各公有零售市場攤商自治會統籌收取分攤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