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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商業登記全面查詢營業場所措施自何時開始實施?

  • 發布機關:臺北市商業處

一、為落實源頭管理及降低民眾觸法蒙受損失,本處自109年1月1日起,受理公司設立、遷址、新增營業項目登記時,全面查詢營業場所經營之營業項目是否符合都計建管規定,以降低民眾觸法而蒙受罰鍰、投資損失,保護善意不想違反都計建管規定之民眾;為加強前述措施,自112年1月1日起,申請人辦理前述登記時, 需先至營業場所預先查詢系統(https://www.businesslocationinfo.gov.taipei/BLBQS/)申請預審,檢附符合規定之查詢結果,始續行辦理相關登記;倘查詢結果不符合「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及建築法」等相關規定,將請申請人撤件、另擇其他合法營業場所或刪除不符規定之營業項目再續辦登記。

二、另營業場所預先查詢結果,為考量都計建管相關法令規定變動更迭,爰自審核完成日起算6個月內,始可據以辦理公司及商業相關登記,超過6個月者,煩請重新申請營業場所預先查詢,造成不便,敬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