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1年內交通違規點數達6點,如何申請自費講習扣抵點數2點?

  • 發布機關: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違規裁罰課

依據113年6月30日施行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3條第4項規定,1年內記點達6點,可向監理機關申請自費道安講習,得扣抵點數2點;自違規點數達6點之日起算,1年內以申請2次為限。如於1年內達6點(線上查詢),請逕洽交通部公路局臺北市區監理所((02)2763-0155轉213、214)臨櫃或電話申請自費道路交通安全講習3小時(費用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