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隸屬於臺北市政府民政局,為本府二級機關,置主任1人、秘書1人、下設3課、主計機構、人事機構,組織架構圖如下:
所本部包含主任、秘書。
本所各單位職掌如下:
一、戶籍登記課:掌理戶籍登記、戶口普查、戶口校正、戶籍巡迴查對、國籍之得喪、更改姓名、戶口名簿核發、選舉造冊及其他不屬各課掌理事項。
二、戶籍資料課:掌理街路命名、編釘門牌、印鑑登記與證明、日據時期戶口調查簿除戶資料保管與核發證明、國民身分證核發、學齡兒童造冊、戶籍通報及戶籍統計等事項。
三、行政庶務課:掌理文書收發、印信、庶務、出納、研考及檔案管理等事項。
四、主計機構: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五、人事機構: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