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三十五年公文繕寫使用沾水筆,發文時用鋼板筆重繕後油印並加蓋木質關防發文。
民前五年使用毛筆繕寫日據登記簿、除戶簿頁及現戶簿冊,民國四十年改用沾墨水筆,紅色墨水筆用於除戶資料記事,黑色墨水筆用於遷徙及身分記事。民國五十年後演變為以鋼筆記載登記簿及至後期針筆,民國八十六年改為電腦輸入資料。
民前五年使用毛筆繕寫日據登記簿、除戶簿頁及現戶簿冊,民國四十年改用沾墨水筆,紅色墨水筆用於除戶資料記事,黑色墨水筆用於遷徙及身分記事。民國五十年後演變為以鋼筆記載登記簿及至後期針筆,民國八十六年改為電腦輸入資料。